近日,我市出台《海东市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,优化教育资源配置。
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我市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,动态管理,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编制核定标准,根据在校学生数量变化情况和实际需求,坚持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原则,每三年在市县级间、县域间调整一次;每年在县域内、市属学校间调整一次。涉及教育体制改革事项的,根据改革需要进行调整。
发布日期:2018-9-16 下午 06:31:33 浏览:100
近日,我市出台《海东市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暂行办法》,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,优化教育资源配置。
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我市对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,动态管理,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编制核定标准,根据在校学生数量变化情况和实际需求,坚持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原则,每三年在市县级间、县域间调整一次;每年在县域内、市属学校间调整一次。涉及教育体制改革事项的,根据改革需要进行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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